allen12 发表于 2011-4-22 20: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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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 发表于 2011-4-22 21:28:36

楼主,我警告你一次;你再诽谤版主我直接封你帐号;

撒谎你也整点有技术含量的
还你在公安局备案,备你妹的案,公安局是你家开的啊,个煞笔!!
还尼玛的刑事责任!你懂什么叫刑事责任么!

我明确告诉你,那个帖子我不会删,你自己是不是骗子只有你自己知道,当事人知道;是你们之间的私人恩怨;会员有发帖的权力,我们没有审核真伪的义务;

你要删帖给你两条路:

1、找发帖人,由发帖人申请删除!
2、你不是报案了么,请公安局直接与我们网站联系,我们绝对配合警方工作!



别特么再玩这种骗人的伎俩,哪有那么多的煞笔让你骗!


声明:以上所有不文明语言纯粹我个人言论,与空姐网无关!   但是我的立场代表空姐网官方立场!



混混 发表于 2011-4-22 21:33:23

顶楼上!~~!!

williamfly 发表于 2011-4-22 21:34:26

我擦,强烈支持并维护网站立场
石头很给力,有事没事就尼玛拿警察说事,当尼玛警察一天天闲得P疼啊,哪都能遇上这货

hiboo 发表于 2011-4-22 21:34:39

石头锅威武!很 man! :qq79:

miczg2046 发表于 2011-4-22 21:39:25

顶一楼!!!!!!!!!!!!!!!!!!!!!!!!!!!!!!!!!!!!!!!!!!!!!!!!!!!!!!!!!!!!!!!!!!!!!!!!!!!!!!!!!!!!!!!!!!!!!!!!!!!!!!!!!!!!!!!!!!!!!!!!!!!!!!!!!!!!!!!!!!!!!!!!!!!!!!!!!!!

xining 发表于 2011-4-22 22:04:51

石头 发表于 2011-4-22 2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我警告你一次;你再诽谤版主我直接封你帐号;

撒谎你也整点有技术含量的


顶你,给力呀

EnZo、恩佐 发表于 2011-4-22 22:28:21

无风不起浪........

缝纫翅膀 发表于 2011-4-22 22:35:57

:y30:不明真相的人路过,跟着链接看了那个帖子,本人觉得有以下看法,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任意去损害别人的名誉,个人认为老于同志在维护坛子和谐,烘托坛子内灌水热情做出了很多贡献。个人与老于同志交谈不少,认为老于同志是一个正直,开朗,阳光的男人。并且本人与文中提到的诸位都有过交道,并非你所提到的为一人账号。另外论坛在几位版主的工作下都在很好的运转,为大家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请不要在这里进行恶意的人身伤害,如果你觉得那篇帖子确实与事实不符是对你的恶意人身攻击,我也希望你诉诸法律恢复你的名誉。

于江宁 发表于 2011-4-22 23:18:00

你说是我发的 我说是你发的 没有意义 拿出证据来! 我新浪有10个微博号 拿出证据来 我空姐网有10个号 拿出证据来!! 还有 你懂什么叫刑事责任吗!!不懂 好好学习一下法律 想不通 直接报警110 让警察告诉你什么叫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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