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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中国成为变成拜金社会的真相

已有 1033 次阅读2010-9-18 14:30 |

中国自古就是拜金社会

“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 这是韩非的法家治国之道,就是说一个大臣如果不爱钱财,那么皇上你可千万不能用他——这是在朝中。在民间,则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乃至诞生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样拜金哲学的巅峰,甚至“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见中国古代,儒家的重义轻利在朝野都是用来嘴上说的,真实的行事哲学从来都是重利的。

从不许拜金到全民拜金

古今中外,王朝兴起时一般不许民间拜金,但管理层还是拜金的,用黄宗羲的话说,就是“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 ”。而在王朝维持时,则逐渐放开甚至鼓励民间拜金,史记《货殖列传》说得清楚“人富而仁义附焉……千金之子,不死於市, 此非空言也。故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简而言之就是:老百姓富有了,就仁义了,比如有钱人家的子弟就不会犯法。所以不但要以利驱官,还应该以利驱民。

金钱=权力=地位

以利驱民,本是想让老百姓有钱了,就不闹事了。可惜的是,在以利驱官的前提下,民间社会实际变成了官逐民利,民利逐官,用白话说就是有权的捞钱,有钱的捞权。在民间,钱与权也是画了等号,进而从钱的多少也就能看出你的等级、你的地位、你的权利、你的尊严。比如你要去衙门打官司,衙门吃了原告吃被告,有权的要捞钱,而原告被告,自然是谁的钱多才能反捞到权。所以钱不只是穷富的问题,甚至也可以决定你有理没理。

不怕拜金,就怕逼人拜金

在一个正常社会,有的人认为金钱等于幸福,有的人则安贫乐道。可以说这是多元价值观,各得其所。但是如果逼着你不能“安贫”呢?前几天的今日话题《是什么逼女服务员下跪》,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个月入5000(大概估算)的大学老师,就可以牛逼哄哄成那样,在美国富如比尔盖茨者,也远远做不到吧;而一个月入千把元的服务员,却不得不屈辱下跪,在美国乞丐也不至于如此吧

因此有人认为中国人拜金是因为贫穷,认为发达国家的人富惯了所以不那么爱钱了,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即使在富裕的美国,普通人也必须辛勤劳作才能养家糊口,一般老百姓并没有多少余钱,奔驰宝马对于他们同样是奢侈品。而且,我们看到那些拜金的女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在中国,许多年收入超20万,和美国普通工薪阶层持平的人,依然相当拜金。答案正在于,在中国有钱的可以为所欲为,没钱就没有权利和尊严的边界。

总之,封建的历史遗留给现代欧洲人的文化、社会遗产是共同体主义,漫长的皇权-官僚-郡县制历史则把中国人塑造成为根深蒂固的个人主义者。这两种精神必然塑造出两种人生观-金钱观:共同体主义促使人们注重共同体的制度安排,以求共同体内所有成员共享美好的东西,不论是宪政主义、社会主义,都有这种取向。个人主义则引导社会成员表现自己,每个人都在寻求超出其他成员的象征,最好是一目了然的象征。权力与金钱正好具有这样的标识功能。个人主义者必然是物质主义者,拜金主义者。

当然,宗教在中西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对人们的人生观-金钱观也有巨大影响。中西社会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传统道德伦理体系,于完成现代转型的过程中,都经历过世俗化的猛烈冲击。不过,在西方存在一个有形的教会系统,它始终能够部分地抵御世俗化冲击。而在中国,为实现现代化,承担着教化职能的儒家士人群体自己先放弃了儒家伦理,并且拼命地要从文化、社会等层面中清除它。经过长期努力,社会主流伦理规范体系终于瓦解崩塌了。

中国人正是在这种心灵状态下开始商业化的。从八十年代中后期起,金钱就逐渐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时间就是金钱”的口号,似可视为拜金主义时代开始的标志。金钱已经成为这个社会最高的价值。

这样的价值观念所造就的时代自然是物质繁荣的,更进一步是奢华的。但是,托克维尔早就指出过,个人主义-物质主义的社会有它内在的逻辑困境:每个人都追求金钱的结果是,除了最有钱的家伙之外的所有人都不满足,焦虑,心神不安。财富不平等格局也确实会急剧扩大,从而引发剧烈社会、政治动荡。中国过去两千年的治乱循环,就是物质主义、拜金主义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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