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精辟。男人好色,英雄本色。穿着低胸吊带裙的青春女孩在大街上游荡,每每惹人一头撞上电线杆;长发飘飘的美眉擦肩而过,也忍不住引人回头看了又瞧。色,是美的,怪不得男人去好。古人有云:“若无翰墨棋酒,枉自生此世界,若无花月美人,枉自定作人身”。男人的生命里,实在不能缺了这色字。爱江山更爱美人,足见其痴;冲冠一怒为红颜,堪叹其意;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死而不改其色也。美色之下,游鱼尚且沉底,飞雁枉自落地,何况有情有意的男人乎?倘见美色而不好,岂非禽兽不如?所以说,男人好色,概莫能外。
女人是男人好色的始作俑者。设若没有女人,哪里有色来好?女人也是男人好色的最忠实的支持者。为了悦已者,女人不惜裹紧三寸金莲,不惜三九寒冬里穿裙子露大腿,不惜花钱隆胸割眼皮,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如果这世界上男人都不好色,不知道还有哪个女人能坚持每天在梳妆台前花那么多时间?还有谁为打扮而绞尽脑汁?可见,女人是不怕男人色的。
好色在现在,却绝不是什么好词语。起码我们平时要赞扬一个男人时绝不会说:他真好色!女人说起男人的好色,更是深恶痛绝,避之惟恐不及。何以如此?本是最美好的两情相悦互相欣赏,怎么会沦为低级、下流、荒唐的代名词?罪不在男人色,而在男人不会色。
不会色的男人,不知自重。见了美色,就眼放绿光,口水流的老长。贼眼溜溜,神情委琐,令人生厌。更有甚者,见了单身美色就觉得对方有性需求,非自己不能满足,就要求做什么“情人”。这种男人,只能用白痴来形容,可谓色中饿鬼。
不会色的男人,不晓自控。见了美色,犹如蝴蝶飞入花丛中。有了机会,必定拈花惹草;没有机会,也要挖空心思创造机会。满足生理需要是出发点,也是追求的归宿。道德感为零,感情纯属多余。喜新厌旧是常态,处处留情,处处无情。将好色等同于荒淫,还自诩风流。
不会色的男人,不懂尊重。见到美色,就爱自我吹嘘,自抬身价。唯恐对方不知道自己多么有钱,多么有社会关系,多么有本事。更有甚者,喜欢拿自己过往的情史作为吹嘘的资本,以展示自己的动物性为荣,活脱脱一副花痴的模样。如果美色表示出不屑,此种男人往往会极度愤愤不平,出言不逊,甚至破口大骂,露出自己的流氓嘴脸。
不会色的男人,不会欣赏。见到美色,心里早已想入非非,把对方意淫了千百遍,表面却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嘴脸。斥责美色不知自重,装扮得如此妖媚。斥责美色是“狐狸精”、“红颜祸水”。如鲁迅先生所言,见到女人露出膀子,马上想到性交。满脑子的男盗女娼,却满嘴的仁义道德。对美的事物,极尽歪曲诬蔑之能事,所谓的“伪君子”是也。
凡此种种,怎能不让美色们谈色色变,怎能不让真正的男儿唯恐担上好色之名呢?好色易,会色难啊!
千古会色的男人,当首推贾宝玉。他,懂欣赏,声称女子都是水做的;懂尊重,视美色为神;懂自重,绝不敢亵渎了身边的美色们;更懂自控,阅尽人间春色,却始终情有独钟。惜花、怜花,情真意切;护花、爱花,胸襟坦荡。有情有意有信,色中君子也。
如果世间的男人,都如此好色,也堪称世间美色们的幸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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