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2011年(上半年)公费飞行学员招聘启事 壮志凌云·飞越幸福人生——厦门航空面向全国诚聘飞行学员!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简称厦航)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是中国大陆首家企业化运作的航空公司,
总部设在厦门,在福州、杭州、南昌、天津、台湾设有分公司,在境内外40多个大中城市设有营运基地、办事处和营业部。截至2010年底厦航拥有波音系列飞机69架,经营从厦门、福州、泉州、武夷山、杭州、南昌、天津始发至中国内地及港澳台、东南亚、东北亚各大中城市航线150多条。自开航以来,厦航以安全飞行、优质化的服务及良好的经济效益赢得了社会业界的广泛认可。依据厦航发展战略,“十二五”末,机队规模达到130架以上,实现运力翻番,形成辐射全国及东北亚、东南亚相对完善的航线网络。 为助力海西经济建设,适应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发展需要,2011年,厦航面向全国招聘公费飞行学员,真诚欢迎有志于民航飞行事业的适龄青年加盟厦航飞行队伍,携手厦航,共创美好明天。 2011年上半年公费飞行学员招聘日程表 (下半年招聘日程届时请查阅2011年下半年招聘计划)
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沈阳理工大学文体中心225教室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09教室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东北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教室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沈阳大学北院2号楼一楼报告厅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09教室
一、
报名条件 (一)
未婚男性(暂不接受台、港、澳籍学生),身高170-185厘米。 (二)
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2011届、2012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号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三)
英语需达到CET-4水平,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CET-4水平要求425分以上,或托福580分以上,或雅思5.0以上,含已通过CET-4考试,尚未领取证书者)。
(四)
性格开朗乐观、积极向上,热爱飞行事业并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及中、英文沟通能力。 (五)
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飞行员的身体、政审条件规定。
单眼裸眼视力C字表0.3(含)以上,无视力矫正手术史。无斜视、色盲、色弱、腋臭、口吃、传染病及精神病和癫痫病史。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注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现场应聘 (二)
下载《厦航飞行学员报名登记表》,打印1份进行填写,注意在“个人意愿及声明”中签署姓名并留下两个及以上的联系电话。 (三)
现场报名:根据以上招飞各城市地点安排,请携带报名表及应聘材料选择就近城市直接到身体初检、面试现场报名应聘。 三、
招聘程序 首轮考核(资历审核、面试、身体初检、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评)→公司复试(上站体检、心理测评、面试、背景调查)→签订就业协议→身体复检→录用报到→签订合同 应聘人员通过厦航招飞考核及背景调查合格后,厦航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并于后续安排身体复检,复检合格办理报到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厦航在职飞行学员进行管理。 Q
面试须携带材料及证件: 1、
《厦航飞行学员报名登记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4、
CET证书或雅思、托业等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具备); 5、
本人近期全身立姿6寸照片1张,1寸免冠照片2张。 6、
个人简历(须详实)一份及黑色水笔一支。 四、
招聘费用 招飞体检、政审费用由厦航承担,应聘者自行承担食宿、交通费用。
五、
培训费用 (一)
厦航将安排被录用人员参加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技术培训,送出培训前与厦航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学员在训期间享受带薪培训待遇。 (二)
飞行学员在飞行技术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厦航承担,工资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参照厦航飞行学员在职培训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六、
飞行员薪酬福利待遇 根据厦航安排,分配至厦门本部从事飞行驾驶工作(接受公司统一分配),享受行业内极富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厦航飞行员薪酬待遇在国内民航业界居于前列)。厦航飞行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同时还享受休假、健康疗养、住房补贴、机票优惠等各种福利待遇。
七、
联络方式:厦航飞行技术部招飞办公室 (二)
电话:0592-5739838
0592-5739038
(三)
传真:0592-5739082 (四)
厦航在线招聘网站:hr.xiamenair.com.cn (五)
联系人: 吴小姐 (六)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6:30 八、
温馨提醒 (一)
应聘人员在年龄、身体、学历或飞行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经厦航查实,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
厦航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招收飞行学员(不包括委托飞院、南航大及民航大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养成生),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厦航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厦航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厦航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厦航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
本次招聘只接受个人现场报名,除本启事指定的报名地点外,不在其他地方设立招聘处,请应聘者谨防上当受骗。 (四)
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厦航将通过短信发送各类通知。 (五)
本次招聘由厦航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592-5739865。 欢迎广大应聘人员及家长监督。 厦门航空飞行技术部招飞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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