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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为给哥哥换肾我已决定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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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滴阳光 于 2011-9-17 10:30 编辑

我以前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至少在大学前,所以对于正义战胜邪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等理论深信不疑,却以此警惕自己以免某日误入歧途遭受法律的制裁!

可是2011年9月1日中午1点半左右发生在我哥哥身上的惨剧,把我根深蒂固的思想彻底颠覆了,让我不再相信法律、相信人民公安!

我感觉自己被欺骗了,被中国教育蒙蔽了最青春最活力的年华,然后想到还有无数如我以前那样的无知学生就心痛不已。

我是有良心的人,所以痛定思痛,决定把经受的事情公布于众,让诸位及早知道什么是现实,什么是真理!



事发地是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镇樟木村东边洲里,直接所属辖区是七星分局穿山派出所。

事件的前因是在今年过年,我哥哥和凶手的老婆还有另外的人无事就一起打字牌(和麻将的打法基本一致)。

由于大家都是熟人,一起在工地上当过民工,所以过年打牌纯属娱乐而已,也不是现金,而是记录在本子上,最后再结账。

可是牌局到一半时,当时我哥哥帐上已经输了100多块了,竟然发现凶手的老婆换牌---也就是出千。

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在正规赌场,抓到就是砍手的,可是我哥哥没有说什么,而是拍屁股说不打了,没有意思,熟人之间打发时间而已都耍诈,太不厚道了。

过年后,我哥哥就出外打工了,直到八月底才回到桂林。

凶手租住的房子离我家住的地方不到20米,这样的距离两个人碰面是最正常的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到了9月1号中午时,凶手午饭后微醉着去找她正在打牌的老婆要钱,她老婆就说:“过年他(指我哥)打牌还欠我100多块,前2天我还遇到他,有本事你就问他要去。”

也许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可见酒醉心里明说的不无道理。

微醉的凶手马上心领神会地翻出我哥哥的电话号码,打了好几次骚扰在工地上辛勤做事的我哥哥,说有事找他商量。

我哥哥以为真有事,所以就请假从工地开摩托车经过20多分钟回到住处。



一到楼下,就遇到面目狰狞的凶手迎面而来。

我哥哥没有在意,把车停好然后下车走到凶手面前问到底有什么事。

凶手开门见山就问我哥哥:“你过年打牌欠我老婆的钱什么时候给我?”

我哥哥想了一阵,才缓过来,然后就说那钱怎么给你,她打牌出老千,别说我没有钱,有钱也不给!

凶手说:“你真不给!”

我哥哥说:“没有怎么给啊!”

我哥哥没有等到下文,却等到了凶手突然从身后掏出的水果刀,一刀就从我哥哥的腰部左边进去,刀尖并且从左腰后部出来。

当时我哥哥完全没有感觉,直到凶手将刀抽出,血从我哥哥身体流出时才知道自己被捅了。

可是凶手还不罢休,也许他是因为酒意壮胆,准备再接再厉将我哥哥送到西天享乐。

还好当时我哥哥尚能反抗,随手捡起路边的木棍自卫,那凶手才肯转身跑掉。

而我哥哥在凶手跑掉后,终于因为流血过多支撑不住就倒在路边,若不是村里的人认识我哥哥,立马报了120,估计他早就挂掉了。



凶手叫莫海龙,桂林市阳朔县兴坪镇某个村里的,之前号码是15677390807,他老婆号码18278365128,事发后就携妻跑路了。

尽管当天下午就报警了,可是警察并没有在事发当天做出任何行动去控制凶手。

我哥哥后来被送到桂林的181医院,是地方的部队医院,经过了7个小时的输血,才被推进了手术室---因为之前失血超多了,而不是一般的过多。

经过了5个半小时的急救手术,我哥哥终于脱离了危险,可是由于肾被从中捅穿,是手术缝起来的,还得观察三个月看是否有内出血的情况,如果有出血,只得再次手术把肾拿掉。

当然,因为是被刀刺穿了身体,除了肾外,还伤及了其他的内脏器官,伤势十分严重。



一个星期过去了,穿山派出所没有做出任何的行动出来,没有来医院例行公事问问口供做做案件记录。

我父母去问,他们说暂时没有时间。

最后是我家人直接找到七星分局的刑侦大队,他们一听情况莫名其妙,因为根本都没有接到下面机构的案件呈报。

当天,刑侦大队派人来医院做了案件询问事项,亲眼目睹我哥哥插着血管、尿管和打着氧气,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情况。

询问完情况后,刑侦队的人交代我们首先得让医院的主治医生给个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等等病例证明,再拿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他们才能帮立案,然后再想办法抓人!

我知道这手续程序都是合法的,是按规格办事,可是问题就出在这了。

医院虽然接到了刑侦队的协助通知函以及司法鉴定所的协助函,医院的医务处也盖章并电话通知主治医生开个病例证明,可是主治医生以没有交清费用为由拒绝开证明。

主治医生是江志勇,很直接很男人得告诉我们:“没有交清费用,没有证明,什么时候交清,什么时候给证明。”

刑侦大队那边口吻一样的:“你们什么时候能拿到司法鉴定,我们就什么时候立案。”

我哥哥现在还只能躺着,但医院今天已经停药,江志勇还趁我们家人不在,直接拿了2张出院告知书并让我哥哥到时再写个欠条,一张当场要我哥哥签名然后自己拿走了,另一张让转给家属签名。



我承认,我们总共只交了四分之一的费用,但已经是我们全家人竭尽所能能凑到的药费。

我们一直在想办法,虽然我们都是民工,但我们相信自己有能力会以最快的我们的速度去交齐药费。

可是,我们很难相信在那时间,凶手莫海龙是否还在桂林的公安干警抓捕的能力范围内。

毕竟,我哥哥还活着,没有死,最多观察三个月后就能知道要不要摘肾,我父母不到五十岁,他的儿子还能让我爸爸妈妈以及我养着。



我不是在这里哭穷,如果是,让我两个肾都割掉。要知道,没有了肾对于男人来说,这比死还难受!

我只是想在此试问,法律是不是在公安亲眼目睹伤者的最惨情况后依然需要一纸花钱就能得到的证明,否则就无力做出任何措施来对凶手做点什么吗?如果是,法律就是绝对只站在有钱人的身边。

要知道,莫海龙是个为了100多块已经过去大半年的赌债而持刀行凶,谁能保证他在其他地方不做出什么更恐怖的恶意伤人事件来对付其他穷人呢?

谁又能保证,也许他觉得警察在追捕他,他想反正早晚得坐牢,还不如进去前多砍几个,这样的话即使死也有人来垫背了,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人的思想是可怕的,特别是觉得自己行走在穷途末路上的人,做出任何事情都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不过,我是个以德报怨的人,所以我也想借此机会告诉每一位有可能遇到莫海龙的人。

如果你们遇到,请帮我转告他,我们是穷人,我们没钱一下把药费交齐的,所以一时半会刑侦大队的想冲到最前线的公安干警因为没有司法鉴定证明而无法冲到最前线去逮捕他的。

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生活,不用躲躲藏藏,因为他纯粹是自己吓自己。但自己吓自己不是我们的错,全是教育的错。

如果可以,去去香格里拉,去去西藏,毕竟我们只是一时交不了药费,几年后或者几十年后我们总能交清的。

到时,桂林部队医院181医院的江志勇医生,我相信哪怕他死了,他得新同事也会千方百计找出我哥哥的病例,然后双手颤抖地交给我的家人,再激动不已得说:“终于等到你们的欠款了,江志勇医生死之前还苦苦念叨,所以死时都无法瞑目呢!”

我想,真那样的话,刑侦大队那边估计也好不到那里,估计在拿到我哥哥伤情的司法鉴定证明时一定会也哭着对我家人的说的:“终于等到冲前线的机会了,我们等了很久了,从青年等到了壮年,再等的话就到老年了,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机会永远是给有准备的人,我们终于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等到了冲前线的机会!”

我到时应该会问:“为什么呢?中间一直没有办案吗?”

公安干警们会异口同声得说:“操,中国穷人多,有几个能马上有钱去开一些办案的要的证明?我们没有凭据证明抓人啊,哪怕亲眼见到也没办法。现在可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没有依据哪来行动。现在眼见为实已经过时了!即使有些后来终于提供给了我们抓捕依据,可是嫌疑人不是出国就是整形了,要么就用假证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所以,这个莫海龙不知道是否还存在我们也不敢保证,但我们能有这个冲前线的机会已经知足,我们只在乎过程,结果去见鬼吧!”

这时,我想我会流泪了!



最后,我再告诉莫海龙,能逃赶紧逃吧,虽然公安不会赶紧行动!

你可以跑路,我腿短,无法追你的;你可以乘船,我晕船的;你也可以搭飞机,我很久不打飞机了,所以也没危险。

我父母已经渐渐老去,他们对你构不了任何威胁,你只要不对他们威胁就好!

而我,已经做出了卖身的决定,为了早点交清药费,所以暂时没有时间去搭理你这个穷寇。

但请放心,我是个清高的人,接客也是有要求的,不是有素质的女人我不要,毕竟来找乐的女人估计已经是少妇级别的了,我不能是个女人来我就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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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1: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做出了卖身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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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1: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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