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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遭遇飞机尾流的操作指导 尾流的产生: 飞行时,由于翼尖处上下表面的空气动力压力差,产生一对绕着翼尖的闭合涡旋,就是尾流。 通常尾涡在飞机起飞前轮抬起时产生,在着陆时前轮接地即结束。 尾流的特性: 尾流由滑流、紊流和尾涡三部分组成。 尾流在飞机后面一个狭长的尾流区里形成极强的湍流。尾涡流场的宽度约为两个翼展,厚度约为一个翼展。 尾流的强度由产生尾涡的飞机重量、飞行速度和机翼形状所决定,其中最主要的是飞机的重量。尾涡强度随飞机重量、载荷因数的增加和飞行速度的减小而增大,曾测得最大的湍流切线速度达67米/秒。 当重型飞机在光洁构型下低速飞行时,将会产生最强的尾流。 尾流是向外和向下扩散运动的。在空中,尾流大约以120-150米/分钟的速率下降(最大可达240-270米/分钟),在飞行高度以下约250米处趋于水平,不再下降。当存在侧风的时候,尾流将向下风方向移动。当存在顶风时,将在飞机的后方延长尾流区。当存在顺风时,尾流将增加向外扩散的速度。 尾流的危害: 当后机进入前机的尾流区时,会出现飞机抖动、下沉、改变飞行状态、发动机停车甚至翻转等现象。小型飞机尾随大型飞机起飞或着陆时,若进入前机尾流中,处置不当还会发生事故。 后机应该在不低于前机的飞行高度上飞行,方可免受尾涡的危害。 后机从后方进入前机的一个尾涡中心时,一个机翼遇到上升气流,另一个机翼遇到下降气流,飞机会因承受很大的滚转力矩而急剧滚转。滚转速率主要取决于后机翼展的长度,翼展短的小型飞机滚转速率大。如果滚转力矩超过飞机的控制能力,飞机就会失控翻转。
推荐的尾流避开的指导程序: 推荐使用下列程序,以避开前机的尾流。 在大型飞机后使用同一跑道落地时——应保持位于或高于前机的最后进近飞行剖面,并且在前机接地点的前方接地。 在大型飞机后使用间隔小于2500英尺的平行跑道落地时——考虑到前机的尾流的漂移,应保持位于或高于前机的最后进近飞行剖面,并且要关注前机的接地点。 在大型飞机后使用交叉跑道落地时——在两机进近剖面的交叉部分,应保持高于前机的进近飞行剖面。 在大型飞机离场起飞后使用同一跑道落地——建议在前机抬前轮点之前接地。 在大型飞机离场起飞后使用交叉跑道落地——如果前机的抬前轮点已经过了交叉点,继续进近,并建议在前机抬前轮点之前接地;如果前机在交叉点之前抬前轮,应避免在前机的起飞轨迹剖面下方飞行,除非能够保证飞机在交叉点之后接地是安全的,否则应该中止进近。 在大型飞机后面起飞——在前机抬前轮点之前抬前轮,离地后,保持高于前机的爬升剖面爬升,否则应立即向前机飞行剖面的上风方向转弯,以避开尾流,并避免随后的航向改变导致飞行剖面低于前机的飞行剖面,从而进入尾流。 使用同一跑道交叉起飞——应避免处于大型飞机的下风方向。如果交叉起飞,并避免随后的航向改变导致飞行剖面低于前机的飞行剖面,从而进入尾流。 在大型飞机后执行“低剖面进近、复飞或接地后连续”飞行时,必须在保持与前机有2分钟的时间间隔。 航路目视飞行(VFR)时——应避免在前机的飞行轨迹剖面下方飞行。如果观察到同航迹上方有大型飞机时,应立即向上风方向水平改变航迹。 航空交通法规的尾流间隔标准: 为避免尾流影响,航空器之间应当规定配备尾流间隔最低标准。 A、尾流间隔最低标准根据机型种类而定,尾流规则中航空器机型种类按航空器最大允许起飞全重分为下列三类: (一)重型机:最大允许起飞全重等于或大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二)中型机:最大允许起飞全重大于7000千克,小于136000千克的航空器; (三)轻型机:最大允许起飞全重等于或小于7000千克的航空器。 B、当前后起飞离场的航空器为重型机和中型机、重型机和轻型机、中型机和轻型机,且使用下述跑道时,前后航空器间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一) 同一跑道; (二) 跑道中心线间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 (三) 交叉跑道,且后机将在同一高度或在前机之下不大于300米的高度穿越前机的飞行航迹; (四) 跑道中心线间隔大于760米的平行跑道,且后机与前机同高度或在前机之下不大于30 0米的高度穿越前机的飞行航迹。 前款所述航空器使用同一跑道的一部分起飞或在跑道中心线间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的中部起飞时,前后航空器间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本条第一款所述航空器在进行训(熟)练飞行连续起飞时,除后方航空器驾驶员能保证在高于前方航空器航径的高度以上飞行外,其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分钟。 C、当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为重型机和中型机时,其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当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分别为重型机和轻型机、中型机和轻型机时,其非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当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在起落航线上且处于同一高度或者后方航空器低于前方航空器时,若进行高度差小于300米的尾随飞行或航迹交叉飞行,则前后航空器的尾流间隔时间应当按照本条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D、在正侧风风速大于3米/秒时,起飞和着陆航空器之间的尾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分30秒,但是仍应当遵守C条在起落航线上尾随飞行和交叉飞行的有关规定。 E、前后起飞离场或前后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其雷达间隔的尾流间隔最低标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 (一) 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重型机时, 不少于8千米; (二) 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不少于10千米; (三) 前机为重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不少于12千米; (四) 前机为中型机,后机为重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五) 前机为中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六) 前机为中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不少于10千米; (七) 前机为轻型机,后机为重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八) 前机为轻型机,后机为中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九) 前机为轻型机,后机为轻型机时,不少于6千米。 前款规定的尾流间隔距离适用于使用下述跑道: (一)同一跑道,一架航空器在另一架航空器后以同高度或在其下300米内飞行; (二)两架航空器使用同一跑道或中心线间隔小于760米的平行跑道; (三)交叉跑道,一架航空器在另一架航空器后以同高度或在其下300米内穿越。 尾流的雷达间隔: 航空器的雷达间隔小于下述表列的尾流间隔时,应当采用表列的尾流间隔以减小由于尾流而导致的潜在危险。 ---------------------------- | 航 空 器 类 型 |间隔标准| |---------------------|----| | 前 机 |后 机| | |-----------------|---|----| |重型机 |重型机|8公里 | |(最大起飞全重为136吨以上) |中型机|10公里| | |轻型机|12公里| |-----------------|---|----| |中型机 |重型机|6公里 | |(最大起飞全重为136至7吨之间)|中型机|6公里 | | |轻型机|8公里 | |-----------------|---|----| |轻型机 |重型机|6公里 | |(最大起飞全重为7吨以下) |中型机|6公里 | | |轻型机|6公里 | ---------------------------- (一)跟进航空器与前面航空器同高度,或在其下方垂直间隔小于300米高度飞行时; (二)跟进航空器位于前面航空器的航迹内或者在通过前面航空器的正后方时; (三)前、后航空器在同一最后进近航迹上。 进入前机尾流的处置程序: 第一步:用所有可以操纵的设备和力量控制飞机的状态; 第二步;小心操纵飞机,尽快脱离尾流——向前机的上风方向转弯爬升;如果是在进近阶段或低空,执行复飞/中止进近/失误进近程序。 如果状态不可控制——执行机型的相关的非正常程序,如“非指令滚转”、“发动机失去推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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